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 第 20 号 )

       为进一步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在执行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19号公告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最新防控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扫码验码。 全州所有入川卡点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景区景点、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检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

       二、严格核酸检测。 严格执行“入川即检”和低风险区来(返)州人员“3天2检”措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落实“3天3检”。所有非风险区入(返)州人员就近就便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佩戴口罩。 进入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景区景点、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公共场所,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规范佩戴口罩。

       四、严格排查管控风险人员。 入川卡点和末端节点严格对照风险地区清单,排查识别风险人员,不漏一车一人,对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精准管理。

       五、严格末端环节管理。 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场所、市场经营主体和公共场所,严格执行“红、黄牌”整改制度;未按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核酸检测频次的个人,实施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重新计算管控时间,相关费用自理。对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国家、省、州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31日

附件:8.9重点地区风险人员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