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川办函〔2015〕178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委厅〔2017〕4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修订)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共同做好环境监管工作,结合近几年亚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亚管局环境保护科要认真按照《亚丁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方案划分的网格建立环境监管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任务
各科室和局属公司相关部门网格按照全面履职、突出重点、监管到位的原则,认真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摸排建档。亚管局环境保护科应对本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亚管局环境保护科负责建立污染源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区内污染源情况报稻城县生态环境局。稻城县生态环境局并按照排污总量大小和环境风险高低划分重点巡查对象和一般巡查对象。
(二)日常巡查。亚管局环境保护科应制定污染源年度监管计划,明确巡查对象、巡查频次,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投诉。
(三)依法处理。亚管局环境保护科和负有环境监管权限的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按照权限及时依法查处。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四)信息上报。亚管局环境保护科要在4月20日前报送监管计划及实施方案;6月10日前总结办年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总结全年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州生态环境局。
(五)业务培训。加强环境监管业务培训。今年,计划对网格员及各站点监管负责人开展2次业务培训,各站点组织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培训2次。
三、进一步夯实网格责任
网格内所有成员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签订《承诺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环保督察员按照巡查频次要求做好现场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并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巡查计划
(一)对象划分。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划分出重点巡查对象和一般巡查对象进行分级管控。监管方案中应确定巡查重点,明确巡查频次,重点企业的主要巡查内容,落实巡查责任人等(网格巡查对象详见附表1)。必要时,邀请稻城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巡查。同时,可根据本辖区的特点,采取暗查、突击性检查等。
(二)巡查频次。对保护区内重点巡查对象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对除重点巡查对象以外的一般巡查对象每里每两月抽取不少于2家进行一次巡查。
(三)巡查准备。开展日常巡查前,相关人员应准备必要的巡查文书和检查装备,主要包括:污染源现场巡查记录(详见附表2);通讯器材;录音、照相;夜间照明设备;其他必要的设备。
(四)巡查方法。以实地突击检查为主,暗访、群众举报为辅。在施工单位入驻前问清楚施工大致的排污情况。施工期间实地查看排污情况及是否有其他环境污染问题。暗访时对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的清理、施工生活区排污情况做细致调查。
(五)巡查要求。一是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认真填写《亚丁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二是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设备、物品、工具、参数等进行拍照取证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三是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或遇有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紧急情况,立即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经领导审批后报有管辖权的部门。四是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五、考核问责
各级网格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上一级网格要对下一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目标考核。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问责。
附表:1.亚丁网格巡查对象表
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3月5日
附表:1
亚丁网格巡查对象表
巡查对象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主要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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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巡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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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亚丁旅游开发公司 |
分管环保副局长 |
环境保护科 |
朗科多吉 |
在落实现场巡查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巡查。 |
游客中心 |
局属管理公司 |
吴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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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建设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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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科 |
何泽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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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 |
法规与应急科 |
泽翁他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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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巡查对象 |
除重点巡查对象以外的所有排污单位 |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 |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
附表:2
亚丁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
巡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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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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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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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 及配套治理 设施情况 |
有无废水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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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收集管理情况 |
□ 完好 □ 破损 □ 未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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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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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 正常运行 □ 部分运行 □ 未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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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水体颜色、气味 |
□ 有异常 □ 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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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设施运行台帐记录情况 |
□ 记录规范 □ 记录不规范 □ 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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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是否存在暗管偷排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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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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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悬挂排污口标志牌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未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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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池建设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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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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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废气排放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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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 及配套治理 设施情况 |
废气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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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 正常运行 □ 部分运行 □ 未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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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颜色、气味情况 |
□ 有异常 □ 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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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在线数据读数情况 |
□ 未超标 □ 超标(□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烟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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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口排气管道标识情况 |
□ 标识清晰 □ 标识模糊 □ 未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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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设施运行台帐记录情况 |
□ 记录规范 □ 记录不规范 □ 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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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口悬挂排污口标志牌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未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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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固体(危险)废物 |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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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危险) 废物情况 |
固体(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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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
□ 使用联单 □ 部分使用联单 口未使用联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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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情况 |
□ 自行处理 □ 委托处理 口不符合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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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表单中未提及的废水、废气、固体(危险)废物的其他情况; 2.饮用水源地、河道的巡查情况; 3.噪声排放的巡查情况; 4.畜禽养殖的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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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巡查情况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接待)人意见,并签字和注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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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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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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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接待)人: 时间:
巡查人员: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