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甘孜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的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密工作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等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通知。
       第二条  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管好家人和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全体职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包含轮休人员)一律不得串门、不聚集、不外出。在岗职工(包括正在值班的职工)在岗期间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填写《外出报告单》,经健康检测并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时必须佩带口罩,接受当地检测;在外轮休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当地社区防疫工作,居家不外出,勤洗手,保持通风,每天向局指挥部报告其身体状况及活动范围。武汉等疫区入川的,应自觉居家隔离14天。
       第四条  所有在岗外出职工必须在返岗前主动向单位填写《外出人员返岗情况报告》,洗手消毒,接受健康检测;并报告近十四天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旅居史且接受体温检测。
       第五条  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每日填写《健康日报表》,下沉一线工作组在下沉前必须填写《双防双控出勤台账》,如在下沉一线工作中突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科室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  禁止组织和参与各类聚会、聚餐活动,一律不得参与打麻将、玩扑克、进KTV等娱乐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婚事、乔迁一律停办,丧事一律从简。
       第八条  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识辨能力,禁止信谣、传谣、造谣,一律不得在网络平台上转发各类虚假消息。
       第九条  必须严格遵守亚管局作息时间,做好“双防双控”值班值守制度,下沉一线工作组必须做到一日一宣讲,疫情工作小组必须做到一日一统计、一日一上报。
       第十条  所有干部职工(包括轮休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根据《管理局干部职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得到中央、省、州、县、局表扬的,将根据亚管局规章制度给予一定奖励。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